本校各系(所)、學位學程博士班研究生已修畢應修學分數, 始得向所屬系(所)、學位學程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, 並應檢附下列資料: (一)資格考核申請表一份。(電腦系統列印出,學生系統 :D.1.43) (二)指導教授推薦資格考委員名單,推薦至少4名校內委員,1名校外委員。 說明:口試當天,共5名委員(含所長、指導教授1名, 2名校內委員,1名校外委員) 以校長簽核後委員名單為最後口試委員名單。 (三)指導教授之推薦函一份。 (四)學業成績單一份。 (五)博士論文相關之計畫書(含進行中之研究成果)七份。 其他注意事項: 1.委員名單公布後,煩請同學自行與委員聯繫口試時間,確定時間後,煩請EMAIL給所辦(bunny@gap.kmu.edu.tw)以利所辦寄發通知書和計畫書予口試委員。 2.當日準備資料(1)結果通知書(系統列印)。(2)委員投票單。(3)校外委員簽收收據(4)書審意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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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-資格考所內審核文件 |
02-申請資格考核相關檔案 |
03-指導教授推薦資格考委員推薦名單 |
04-資格考法規(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) |
05-資格考計畫書範本 |
06-校外人士簽收收據 |
07-資格考推薦書.doc(推薦函範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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